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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十四五”期间,废钢铁加工行业加快速度进行发展,回收利用产业链和加工配送体系逐步完善,绿色化、智能化水平有所提升,废钢铁资源保障能力逐步的提升,但仍面临一些问题。
展望“十五五”,废钢铁行业将充分的发挥节能减排、绿色环保的优势,继续朝着产业化、产品化、区域化、规模化的方向发展壮大,助力钢铁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。
“十四五”前4年(2021年—2024年),全国粗钢产量合计40.85亿吨,年均10.21亿吨,较“十三五”年均值增加0.95亿吨,增幅为10.3%;全国炼钢消耗废钢铁8.65亿吨,年均2.16亿吨,较“十三五”年均值增加0.41亿吨,增幅为23.6%;我国废钢综合单耗为212千克/吨,较“十三五”均值增加27千克/吨,增幅为14.5%。
自工信部2012年9月发布《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》以来,废钢铁加工行业逐步进入规范的工业体系。截至2025年10月底,工信部共发布12批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,现有公告企业910家,分布在29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,年加工能力达到1.8亿吨,年销售量约为1.1亿吨,占社会废钢资源总量的60%左右,废钢铁加工配送工业化体系基本建立。
“十四五”期间,多家加工装备制造企业不断的提高自身产品的市场竞争力,包括破碎线引入空气分选技术、智能控制技术、高压变频技术等,吨钢能耗指标不断下降;门式剪产品应用双层料箱,提升工作效率;打包机工作过程可视化操作,便于追根溯源等。此外,大型龙门式液压废钢剪断机、大型废金属破碎生产线、报废汽车整体资源化关键技术装备、124SXS废钢破碎机及分选生产线年版《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》,钢筋撕碎线年版目录。
多家企业自主研发了废钢智能检判系统,部分公司实现了无人判级。我国此项技术在全球处于领先水平,并在国外钢厂和加工公司得到推广应用;部分企业自主开发信息化管理平台,对废钢铁的回收、加工、物流、交易过程实行智慧化、可视化、透明化管理,为交易的真实性提供保障;部分废钢铁加工基地建成了智慧工厂,实现关键加工环节的少人化甚至无人化,提高了基地的本质安全和本质环保水平。
符合准入条件的废钢加工公司910家;年加工能力达1.8亿吨,分布在29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。
全国炼钢消耗废钢铁8.65亿吨,年均2.16亿吨,较“十三五”年均值增加0.41亿吨,增幅为23.6%。
废钢综合单耗为212千克/吨,较“十三五”均值增加27千克/吨,增幅为14.5%。
截至2025年10月31日,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共在江苏常州、江苏无锡、山东淄博、河北唐山4地展开试点调查,加入试点调查的加工公司和回收站点由最初的40家发展到704家,其中加入试点调查的加工公司有373家、回收站点有331家。
推进钢企与废钢铁加工公司紧密合作,促进产业链一体化发展。废钢铁加工公司要提高资源保障能力,用优质的服务和产品质量,同钢企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。钢企要着眼战略发展,培育战略供应商,支持废钢铁加工公司的发展。鼓励企业之间通过多种形式实施兼并重组、做强做大,提高产业集中度。
推动汽车、家电等行业建设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,鼓励生产企业建立废旧产品回收渠道,加强废钢铁资源的全生命周期管理。针对特殊用途的废钢或合金废钢,与供应商联手推进退役装备拆解、分类管理,合金废钢及特殊用途废钢精准回收,实现特殊废钢高质量循环利用。
鼓励装备制造企业遵照《废钢铁加工装备 节能环保技术规范》等标准性文件,制定相关装备的节能、环保及品质衡量准则,运用科学技术创新,提高技术水平,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。
主要目标方面,结合发展现状,到“十五五”末,我国废钢铁产业主要达成以下9项目标:一是提高废钢铁综合应用水平,到“十五五”末全国炼钢综合废钢比达到30%;二是提高规范企业废钢铁加工配送能力,废钢铁加工准入企业年加工能力达到2.3亿吨;三是提高产业集中度,培育行业重点企业达到30家以上;四是加强行业标准化体系建设,做好现有标准的宣贯工作,积极制(修)订行业需要的标准;五是有明确的目的性地开展绿色低碳改造、数字化转型和提升供应链韧性等相关联的内容的培训;六是衔接行业标准,推广废钢铁智能检判系统,带领企业规范应用智能化检判技术,提升行业的标准化程度和整体检判水平;七是进一步提升废钢铁加工装备节能环保技术水平,鼓励使用先进的加工装备,推动产业升级;八是研究和设计开发废钢铁价格指数,指导现货市场定价;九是加强对再生钢铁原料期货上市品种和方案的研究,稳妥有序推进品种上市工作。
重点工程方面,主要包含废钢铁产业“一体化”工程,废钢铁加工配送标杆企业,废钢铁全生命周期管理示范工程,废钢铁产业数字化网络站点平台工程,废钢铁智慧工厂项目,废钢铁智能检判系统示范工程,废钢破碎线尾料深度处理、高值化利用项目,报废汽车拆解与废钢加工产品化示范工程,以及废合金钢按合金成分分类加工配送示范项目。